灵活就业者的“清凉权”,不该被边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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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温天气持续不断,户外劳动者能否及时享受到高温津贴?灵活就业人员的高温“清凉权益”又如何维护?对此,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进行了采访。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法定报酬待遇,大多数的省,特别是户外工作者,都能按时收到高温补贴,获得高温保障,但对于灵活就业人群而言,因其工作具有非全日制、临时性和弹性化等特点,在高温津贴权益保障上存在盲区。(6月28日 中国青年网)
酷暑来临,劳动者“清凉权益”保障的话题,随着天气温度持续升高而火热。法律越来越健全,公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,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逐年好转。就比如高温津贴、高温保护,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,但已经比前几年好多了。特别是正规的用人单位,都能遵守法规,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,依规保障劳动者的“清凉权益”。
据记者调查,大多数的户外劳动者,基本上都能得到高温津贴,或者是高温保护。但是,那些灵活就业群体呢?比如外卖骑手,他们很少能获得高温津贴,其他的“清凉权益”,也聊胜于无。原因很简单:外卖平台与地方站点之间,采取外包、众包、合作用工等形式,外卖骑手不清楚自己是谁的员工,很难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,这给工伤认定和权益保护带来难度。
诸如外卖骑手这样的劳动者,在烈日下奔走,备受高温煎熬,理所当然地应成为“清凉权益”保护对象。然而,他们却因灵活就业,劳动关系没有固定下来,而被排斥在高温保护的范围之外,令人唏嘘。高温津贴是户外劳动者在高温下应得的工资性补偿,我们不应该把灵活就业者的劳动权益边缘化;更何况,随着社会分工细化,新就业形态不断充实,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灵活就业。
专家提出,要想让灵活就业群体都享受高温补贴,就需要在法律法规上寻找“新解法”,这倒是不错的提议;毕竟,2012年出台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距现在已经十余年了,出台该办法的时候,灵活就业群体还没显现。所以,如果在完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,或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时,将灵活就业群体考虑其中,就可以为灵活就业者擎起一柄“高温保护伞”。
其实,即便法规没有针对性的保护条款,也不妨碍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的“清凉权益”。关键在于,灵活就业的用人单位从市场竞争、用人成本和自身利益考量,故意淡化模糊高温津贴,或者用“防暑大礼包”来糊弄劳动者。这当然不符合法规精神。从这个角度看,只要是不保障劳动者的“清凉权益”,就属于违法行为,应当受到职能部门的惩处。这其中,当然包括灵活就业群体。
法律没有厚此薄彼,任何劳动者的“清凉权益”,都应依法保障。保障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群体的“清凉权益”,是职能部门应尽义务,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认真履职,也期待相关法规能早点“扩容”。